【愛爾蘭】針對25週語言學習的學生,可停留的時間變動
根據愛爾蘭政府於2015年5月25日公布的新政策,針對非歐盟國家學生報讀25週以上課程需申請居留證的規定有了重大變動。愛爾蘭政府出示的公告中提到,近來由於許多學校及私人語言機構突然停止營業,導致學生權益受損,因此2014年底公告改革措施,緊縮可申請居留證的課程種類與學校機構,如今過渡期已屆滿,新制度將從2015年10月1日正式上路。
新制重大變革包括:居留證效期由原本的12個月,縮短為8個月,每位學生仍可再愛爾蘭境內延長2次,至多可停留2年;此外,《可申請居留權課程清單》(Interim List of Eligible Programmes for Student Immigration Permission, ILEP)未來也將每四個月審查一次,一旦學校所提供的課程不合於規範,即會自ILEP清單刪除,學生須以ILEP清單內的課程申請居留證,才可取得課後打工的權利。
此項改革主要是保護愛爾蘭本地勞工的權利,同時降低外國學生報讀語言學校的風險,保障學生的權益。同時,愛爾蘭政府亦呼籲,學生報讀學校時,務必注意學校的聲譽,以及價格是否合理,避免尋求太廉價的學校,導致自身的不利益。
未來想至愛爾蘭打工遊學的學生,除了申請打工度假簽證外,報讀語言學校時需注意下列條件,符合條件者才可打工:課程至少25週,每週時數至少15 小時;25週的課程需在居留期間內上完;課程需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上課(禁止線上學習或夜間課程);學生每週至少需上4 天課;學生不得於課程開始前申請假期;課程開始後,假期期間不得超過課程總時數的1/3。另外,打工的時數亦有限制,每年5至8月及12/15 –1/15 期間,開放每週40小時工讀。其餘月份,每週的打工時數為20小時。